永安林业控股股东被出具监管函

发布时间:2025-03-25 浏览量:

  2024年前三季度,永安林业实现收入2.21亿元,归母净利润-3912万元★★。

  这一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第3★★.4.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并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2月29日发布的公告,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被出具监管函。作为(000663)的控股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自2024年2月19日起未再行使永安市财政局和永安市绿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